
本网讯 5日,记者驱车经过启东城区南侧一马路看到,不少农民利用公路晒起了小麦。现在正是农忙季节,总有一些人喜欢把公路当成晒场,随意晾晒粮食,不仅影响车辆通行,也埋下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隐患。
马路晒粮,历来都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公路法》也明确规定,不准在道路上打场晒粮。《公路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粮食收获季节,乡村道路成为晒粮场,这使道路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车辆遇到麦子、玉米、蚕豆,很容易打滑跑偏;车辆为躲避行人易产生刮擦、追尾;麦秸卡进车里影响刹车效果,容易导致车祸发生,严重者甚至有可能导致车辆着火、人员受伤。
记者从启东法院了解到,每年都有多起因为马路当晒场引发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法院表示,如果晒麦使他人不能在正常行车道上行驶,从而引发交通事故,晒麦人是具有过错的。此外,国家法规明令规定,在公路晒粮,造成事故后果负有重大责任的,将受到治安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