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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禁渔期顶风作案,启东警方刑拘3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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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2 编辑:苏敏 来源:江海晚报网

记者6月11日从启东警方获悉,启东市公安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在协兴港港口水域一举抓获孙某、胡某、李某等3名非法犯罪捕捞嫌疑人。经查,当日3名嫌疑人违反禁渔期的规定使用禁用渔具地笼进行非法捕捞作业被查获,目前,3人均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据了解,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时间:2021年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其中,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张网类作业除单锚张纲张网(帆式张网)外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

伏季休渔期间,所有渔船必须回沿海港口伏休,对于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启东市公安局会同相关部门已组织开展各类涉渔安全检查20余次,警方表示:渔业资源是重要的生态资源,应得到有效保护,对于在禁渔期和禁渔区,采取违禁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持续加大打击力度,一经发现,必严肃查处。警方呼吁市民高度重视水生态保护,遵纪守法,积极举报身边非法捕鱼行为者,共同保护水生态环境。记者 黄海 图丨启东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