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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法院发布白皮书 业主作为原告起诉的新型案件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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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9-29 09:16:51 编辑:张檬檬 来源:南通网
南通网讯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居住品质及环境的追求与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物业类纠纷呈现多发、易发、群发态势。27日,崇川法院发布物业类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8年至2021年,崇川法院共受理物业纠纷案件1884件,所受理的案件呈现出新型案件增多、所涉物业服务对象多样化等特点。
随着小区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崇川法院受理的物业纠纷也不再局限于催要物业费等传统物业类纠纷案件。业主作为原告起诉的新型案件增多,涉及要求物业公司配合安装充电桩、要求返还公共收益、要求将车牌录入系统等。在该院今年3月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某小区物业公司就以存在安全隐患、可能侵害其他业主权益、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为由不同意业主顾某安装充电桩。法院经审理认为,配合、协助业主安装充电桩属于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促进被告与广大业主良性互动的范畴,最终判决物业公司履行义务。
白皮书显示,物业类纠纷案件中所涉物业服务对象更加多样化,除了住宅小区,还出现了商业办公楼、幼儿园等服务对象。此类案件中,需要提供的服务内容往往约定不明,审理中存在较大争议。此外,大标的额案件不断增多,部分案件标的额达百万元以上,所涉法律关系相对复杂。例如,崇川法院审理的首例以业主委员会名义起诉物业公司要求返还经营性收入的案件中,标的额就高达137万余元。
白皮书指出,虽然近年来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能力都在逐步提升,但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评价机制尚不完善。一般而言,业主抗辩不支付物业费的主要原因是物业服务不到位,但如何评判物业服务是否到位并无统一标准,而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又各不相同。物业服务水平难以客观综合评价,也为此类案件的审理带来难度。
物业纠纷作为“家门口”的纠纷,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崇川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陶冶表示,该院将探索物业纠纷诉源治理,通过诉调对接、巡回审判、示范性诉讼等方式,并充分发挥专业调解等优势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物业服务的良性循环,给群众营造舒适和谐的生活环境。
见习记者范译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