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 孩子的班主任在班级群里收教辅费,家长没多想就交了钱,却没想到,这个班主任是骗子假冒的。记者昨天了解到,海门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海门某小学学生张某的母亲李某平时会经常查看班级群里的消息。一天下午,李某发现班级微信群里昵称为“班主任王老师”的发了信息:“紧急通知,根据学校通知统一交纳课外辅导资料费用,475元/人,要求在3点前交纳完毕并上报,时间紧,希望家长转告!”待李某读完信息时,已经有3名学生家长交费,并回复“已交费!”等信息。李某没有多想,按照信息要求交了费,不多时,就有近20名家长看到信息,跟李某一样交了费。可不久后,真正的“班主任王老师”出现了,其发信息表示,刚才的“王老师”和开始几个交费的人都是冒充的,是骗子。随后,班主任将他们踢出群并报警。
这些骗子哪儿来的?海门法院经审理查明,徐某等5人无正当收入,平时无所事事,发现许多单位利用微信群转账的方式收取一些费用,于是共谋决定通过微信群收费的方式弄点钱花花。
何某在微信小程序等各类比较火爆的游戏中,以帮换皮肤、帮忙练级等各种方式诱骗来小学生的班级微信群二维码。之后几人分工,徐某负责提供作案手机冒充班主任通知交费,柯某负责提供用于诈骗的微信账号和支付宝账号,钟某负责在班级群内发布诈骗文案,周某负责在班级群内催促家长交费,何某等冒充其他家长积极交费“做托”。“班主任”的身份使得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大幅度降低,所以几个人仅极短时间内就骗得钱款共计8075元。
海门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等人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以及所有账款均已被追回并发还给受害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九个月并适用缓刑的刑罚。
通讯员彭文甫 丁水桦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