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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授权冒名参与调解 一当事人被司法拘留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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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18 10:11:13 编辑:张檬檬 来源:南通网
南通网讯 在一起借贷纠纷中,一名担保人冒充另一名担保人的签名,伪造授权委托书参与调解,但其最终没能瞒天过海。记者15日了解到,海门法院对当事人蔡某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2021年3月,海门某银行与某纺织品公司签订一份《借款合同》,蔡某、杨某对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合同订立后,海门某银行履行了借款义务,但某纺织品公司未能按时还款,某银行便起诉至海门法院。
在海门法院金融调解中心调解过程中,借款担保人蔡某向调解人员提交了一份杨某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中授权蔡某作为杨某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调解。在金融调解中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海门法院确认调解协议,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然而此后,海门法院在复查时发现,蔡某冒充了杨某签名,所谓的授权委托书也是蔡某伪造的。
司法威严不容侵犯。海门法院认为,蔡某在未经过杨某授权的情况下冒充杨某签名伪造虚假授权委托书骗取法院法律文书,对杨某的合法权利造成损害,同时也挑战了司法权威,属于严重妨害民事诉讼行为。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前述处罚决定。
通讯员张琳琳
记者王玮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