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再调蒸汽价格
2008-08-19 06:34:13
中准价格上调30元/吨,民用价格不得调整 本报讯 (记者朱蓓宁 实习生曹潇潇)自6月份蒸汽中准价格上调15元/吨以来,本月又有30元/吨的涨幅。 据物价部门介绍,我市各热电联产企业实施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当煤炭平均进价上升或下降时,蒸汽价格也作出相应调整。近期调价频繁,源于今年以来市场煤
炭价格持续上涨且幅度较大,目前已超过910元/吨。为保障热电企业的正常经营,兼顾用汽企业的承受能力,经成本审核、调查论证,并报市政府同意,物价部门才最终出台调价方案。 此次调整后,蒸汽中准价格为:南通美亚和江山股份的中压蒸汽209元/吨,江山股份、观音山环保热电、南亚热电(南通)公司的常压蒸汽203元/吨,其他企业的常压蒸汽200元/吨。企业可上下浮动5%%,民用蒸汽价格不得调整。 由于此次蒸汽价格调整幅度较大,我市相关部门希望各热电联产企业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加强内部挖潜减亏,协助蒸汽用户节约使用能源,共同消化能源价格上涨的增本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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