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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倾倒垃圾妨害公务拒不执行 “三长”同庭审理 被告人数罪并罚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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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6 16:49:20 编辑:季肖寒 来源:南通网
长期组织车辆从事跨区域渣土运输、违规倾倒,被查处时竟还公然阻挠,此前更是有过多次违法犯罪前科,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23日下午,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涉嫌妨害公务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案件,最终采纳海门区检察院的指控和量刑建议,认定被告人施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被告人施某某长期在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组织车辆从事跨区域渣土运输及违规倾倒活动,严重扰乱城市管理秩序,侵害区域生态环境。2025年9月5日,海门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公安民警在依法查处施某某团伙两辆超载运输的渣土车时,遭到施某某及其纠集人员的公然阻挠。其间,施某某无视执法人员的合法执行职务行为,多次用言语威胁,采取锁车门、车辆堵路等方式恶意阻碍执法。
早在2022年12月,海门区人民法院就曾就施某某交通肇事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人施某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6万余元。该院依法作出执行裁定书,明确施某某的执行义务,并多次向其送达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但施某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经查,施某某并非无履行能力,而是故意转移财产、肆意消费,其行为严重侵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司法公信力和法律的严肃性。
庭审现场,海门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志华带领公诉团队针对被告人施某某展开针对性讯问,围绕妨害公务行为的触发场景、言语威胁与肢体对抗的具体细节、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转移财产的动机与操作流程、高消费行为的时间节点等关键问题层层递进发问;同时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通过法庭投屏直观展示执法现场冲突视频、被告人网络消费订单、二手车辆交易合同等关键证据,让复杂的案件事实清晰呈现。通过被告人的供述与在案证据形成相互印证,完整构建了本案妨害公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两罪的基本事实体系,为后续定罪量刑筑牢事实根基。
据介绍,该案件由海门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杜开林担任审判长审理,海门区副区长、公安局局长宋民带领局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旁听庭审。“三长”同庭彰显了政法机关严厉打击此类案件的力度和决心,公开庭审也向行业从业者敲响警钟,为社会公众划定行为“红线”。
通讯员付继博 赵晓亚
记者何家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