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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2017-02-08 15:50:26 来源: 南通食品药品监管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阖家团圆、亲朋聚餐的温情时刻。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南通市食药监局已经部署各县(市、区)食安办,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加强节日期间食品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做好节日值班和应急值守。针对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特点,提示广大消费者合理防范风险、科学饮食消费。

一、家庭烹制大量食物特别是烹调用具不足时,应把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二、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

三、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购买后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两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二十四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

四、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五、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食物,特别是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重视。不要采摘、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如野生蘑菇等),以免发生食物中毒。

六、网上订餐要细心。消费者网购食品或半成品时,要注意查看卖家的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收到食品后要检查食品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加工、食用,勿长时间存放。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如生鱼片、预拌色拉等)、冷加工糕点(如含奶油糕点、提拉米苏蛋糕)等高风险食品。

七、购买保健食品需谨慎。消费者需购买保健食品,要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商铺购买。购买时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仔细查看包装上厂名、厂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有效期限等,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和相关凭证。不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购买无保健食品标识的非法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对于疾病患者绝不能用保健食品代替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

八、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建议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就餐(A级为最高,B级次之,C级最低)。一旦食用出现不适,请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监管部门报告。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

祝广大群众春节期间平安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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