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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假判决书后 他收到了真判决

2021-03-19 10:45:00 来源: 南通网

本网讯 收了钱,代理的案件却没进展,一男子竟伪造判决书“交差”,最终收到真判决。16日,经崇川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吴凡(化名)因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吴凡是如皋人,大学毕业后做过实习律师,后来为赚大钱辞职自主创业。一些朋友对其工作变动并不知情,仍然请他出面打官司做代理。送上门的“生意”,吴凡也不点破,而且因为收取的代理费较低,找他的人还不少。

2018年至2019年,李军(化名)等三人均与他人有债权债务关系,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他们通过朋友找到吴凡,说明来龙去脉。吴凡提出可将三人债权转让给自己,由其本人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随后,吴凡收了部分代理费、诉讼费,和李军等人签了协议。

然而,因管辖争议等问题,这个案子在两地法院均未能成功立案,吴凡跑了几趟也没能解决。如果将真实情况告诉李军等人,不但要退钱,恐怕信誉还要受损,吴凡决定能拖一时是一时。而另一边,李军等人以为案件进展顺利,多次对吴凡追问与催促,希望案件早日下判,追回债务。

被催得没办法,吴凡动起了歪心思,想到通过制作假的法律文书搪塞他们。吴凡撰写了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及民事判决书,并在伪造的文书上面盖了假的法院印章。他将伪造好的判决书发送给李军等人,告知其案件胜诉。

但其实李军等人已经对其产生怀疑,几人到法院一查,并无他们的案件,便知是吴凡骗了他们,当即找来对质。在铁的事实面前,吴凡承认了自己并未能将案件成功起诉并伪造判决书的事实。

“一个从事过法律职业的人伪造判决书,说明他对法律从无真正信仰。”检察官指出,懂法律应该更敬畏法律,如果以法律之名亵渎法律,只会被法律无情制裁。

通讯员蒋群 葛明亮 记者何家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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