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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举报,监管方责令店方整顿 烟草店开在学校附近合适吗?

2020-12-21 10:01:27 来源: 江海晚报网

 一家烟草店开设于我市崇川区境内的新桥中学附近,市民认为该店有诱导中学生购烟之嫌,随后向江苏省、南通市两级12345政府热线予以举报。接到市民投诉后,南通市烟草专卖局依法展开查处,责成涉事店家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并进行整顿。

“涉事店家在当地开烟草店已有三年之久,所在地址距离附近的新桥中学大门至多七八十米,”举报此事的市民介绍,“中学生们正处于青春发育期,是人生重要阶段。我们发现有个别中学生私下购烟,这样一来,这家烟草店就为一些中学生买烟提供了方便。考虑到这种种因素,我们就向省、市两级政府热线进行了举报,希望这家店能够迁离。”

投诉人同时告诉记者,在北京、上海等地,政府职能部门对学校周边的烟草经营店铺都进行了统一的清理整顿,目的就是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保障他们的身心健康。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在第一章“总则”的第五条明确提出:“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但是,国家并没有具体规定在距离多少米范围内不能开设烟草店,如果当地的烟草法规有相关规定,则需要遵守;国家制定的法律如果与当地法律法规有冲突,以国家的法律为准;如果两者没有冲突,则在遵守国家法律前提下也要遵守当地法律法规。

那么,我市政府职能部门对这一市民举报,是如何处置的呢?

“12月17日9时20分,南通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我市崇川区钟秀街道新桥村社区2组、新桥新村79号楼的某超市进行检查,现场拍照和摄像,发现该店出示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地址、烟草证号、字号名称,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相符;该店所出售的卷烟均是用该烟草证所订,行政执法人员再次对店主进行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并责令其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下一步,将积极协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联合查处。”昨天,南通市烟草专卖局向12345政府热线在线平台工作人员反馈了执法动态。

记者周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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