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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资管理政策有新调整

2019-12-12 10:42:11 来源: 南通日报

本网讯 (记者李彤)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有新调整,新政策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业务流程予以进一步明确。记者10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新修订的资产管理政策结合南通本地实际,主要通过进一步规范资产使用行为和完善资产处置流程,加强和改进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水平。

新政策提出了资产配置的原则、配置标准以及新增资产入账管理要求。提出单位资产配置要优先通过调剂等方式解决,科学合理配置资产,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将资产购置经费全部纳入年度支出预算编制范围。资产配置标准按照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机制。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资产购置,需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依法实施政府采购。

新政策对资产使用的管理职责予以明确。强调了各部门、单位是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主体,细化了资产拍卖(租)及相关资产评估事项在事前审批、信息发布、组织竞价、材料备案等环节的工作流程,并对各入库资产评估机构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据市财政局资产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完善了资产处置的管理流程,坚持“先鉴定后报废、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细化不同类型的资产处置方式,对“20万元(含)以上、300万元以下(不含)的货币性资产损失”和“提前报废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处置,由单位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同时,下放了更多资产处置审批权限,进一步发挥了主管部门就地监管的作用。对房屋、电子废弃物等不同类资产的处置收入进行划分,规范处置收益的管理。

此外,新政策还规范了资产管理方面的其他要求,探索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及经营性房产集中运营管理模式,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对党政机关办公及业务用房统一调度,对所有单位办公及业务用房严格按人均标准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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