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2016首页>> >>正文

南通开出首张船舶违停罚单

2020-09-15 10:53:26 来源: 南通网

江海晚报-南通开出首张船舶违停罚单

汽车违停会被贴罚单,众所周知;水上船舶违停引航道,同样也会被处罚。14日,“皖亳州货22XX”号船主钮某向南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汇报,其船舶因在九圩港船闸待闸区域引航道违停被罚款3000元的处罚已经主动履行到位。至此,南通市首例船舶违停引航道的行政处罚案顺利结案。

九圩港船闸是南通长江水运物资进出苏中和苏北地区的重要通道。船闸引航道,是船舶进出闸的待闸区域。然而,长期以来,却有一些从长江里开进来的船舶,不进闸却将引航道作为自己的“栖身之处”,停靠在两侧不走,有时一停就是好几天。这些违停船舶非法占据航道,不仅影响正常进出闸船舶的航行、破坏正常的航道秩序,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对两侧的防汛堤岸也造成威胁和损害。过去,面对这种情况,一般是由执法人员采取驱赶的方式,通过多种手段“一赶了之”。但是,时间久了,一些违停船舶非但难以驱赶,有时走了还会再来。

长痛不如短痛,执法部门决定采取严厉举措,切实加强整治。为此,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水上大队在船民中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并在船闸进出口张贴公告,禁止船舶在引航道违停,违者将依法处罚。同时,他们还与九圩港船闸运行中心实现部门联动,对下游引航道违停船舶进行宣传教育,喊话驱离等。

9月11日上午,安徽籍散装货船“皖亳州货22XX”号不请自来,悄悄停靠在九圩港船闸下游引航道西岸迟迟不走。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赶到现场。经询问,该船从靖江而来,为方便船员生活和上岸采购物品,船主钮某故意安排将船停靠在九圩港船闸下游引航道一侧。执法人员和船闸工作人员反复宣传其违法停泊的危害,并数次口头警告,要求船主将船舶驶离现场。然而,钮某充耳不闻,依旧我行我素。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执法人员果断登船扣留了该船的船舶证书,并依据《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对其作出了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水条例”冒出了“火药味”,船主钮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危害和应当承担的后果,主动将船开离现场,并缴纳了罚款。

记者彭军君

通讯员梁建华 包宏龙 


声明: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苏ICP备08106468号 苏新网备2010048号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苏)字第43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12099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zgnt001@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

Copyright (C) 2015 www.jhw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