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18 17:44:44 来源:
尊敬的市区营业税纳税人:
根据我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统一安排,请您于2016年4月23日前尽快填写《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具体报送地点如下:
1.市区个体工商户:南通市国税局第一税务分局104室(南通市港闸区北大街69号,市美丽华广场北首);联系电话:89009317,96888744);
2.崇川区企业纳税人:南通市国税局第三税务分局(南通市人民西路45号,市一中对面);联系电话:81128908,81128911;
3.港闸区企业纳税人:南通市国税局第二税务分局(南通市城港路30号,南通第四人民医院对面);联系电话:85305620,85305633;
4.开发区企业纳税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能达商务区惠仁路8号);联系电话:89192930,89192928。
《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下载地址一(地税单管户):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etax.jsgs.gov.cn,用户名为纳税人税务登记识别号,初始密码为法人(业主)证件号后六位或“123456”);下载地址二(国地税共管户):江苏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原登录路径)。
感谢您的配合!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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