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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首月申报的通告

2016-06-01 11:34:24 来源: 南通市税务局

尊敬的营改增纳税人:

为确保您方便、快捷、准确地办理营改增首月申报业务,现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按月申报营改增纳税人从6月1日起进行所属期为5月份的纳税申报;按季申报营改增纳税人从7月1日起进行所属期为二季度的纳税申报。

1. 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6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延长至6月27日,原国税管户仍为6月20日。

2.国税征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

二、原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申报的纳税人,继续通过原路径办理网上申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统一使用电子税务局(http://etax.jsgs.gov.cn/ )进行网上申报。

三、为了更好地完成申报事项,建议您分时段进行申报,具体时间以国税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以避免出现网络或大厅拥堵给您带来的不便。

四、如您对营改增网上申报操作不便,请于6月12日—23日携带相关材料至南通市纳税人教育中心(南通市财会教育中心,南通市崇川区青年西路192号)401室,由税务干部辅助您进行网上申报。由税务干部辅助您进行网上申报,联系电话:0513-83534657。

南通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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