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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食药监局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规范化管理

2017-02-15 10:47:26 来源: 南通食品药品监管

    近日,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新修订的《南通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抽样检验规范化管理。一是明确食品抽检工作由综合协调处、各相关监管业务处室、稽查处、政策法规处(科技标准处)、规划财务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二是明确检测机构管理及任务分配。市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建立南通市食品安全第三方检测机构库,并制定了《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工作质量控制和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作为管理与考核的依据。三是明确检验机构应当建立食品抽样工作控制程序,制定抽样计划和技术要求,规范抽样流程,并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及市局要求进行样品采集、运输、流转、处置等,并保存相关记录。四是明确异议及复检的受理程序。食品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的,由抽检任务下达处室负责牵头办理。五是明确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和风险监测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风险监测问题食品的核查处置重点落实封存库存、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召回、销毁、无害化处理、产品追溯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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