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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及时发布海鲜消费提示

2017-08-15 18:27:38 来源: 南通食品药品监管

本月起,启东海域部分渔船解禁开捕,海鲜开始大量上市。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发布海鲜消费提示,提醒市民理性消费,谨防食品安全事故。

一是合理进行选购

市民购买海鲜要到正规市场,注意查看经营者营业执照。应尽可能购买新鲜的海鲜产品。可通过观察产品色泽是否正常,初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和安全。其次还可以通过按压产品,看其是否有弹性,进一步判断产品是否新鲜。购买后,要注意索取票证,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称。

二是合理加工操作

建议消费者购买海鲜后,立即食用,以保证新鲜和安全。若不能立即食用,务必将其置于冰箱中贮存,以延缓微生物生长和不良气味的滋生。加工海鲜产品时应烧熟煮透,尽可能避免生食海鲜产品。加工时还要避免交叉污染,不用盛过海鲜产品的器皿存放其他直接入口的食品,加工过的刀具及砧板必须清洗消毒后方可再使用。

三是慎食海水贝类

贝类本身带菌量比较高,一旦死去便大量繁殖病菌、产生毒素。同时,夏季多见海洋赤潮,易污染贝类。消费者首先不要购买被赤潮污染的贝类等海产品,选购活贝之后也应尽快烹调。在制作贝类前要在清水中浸养一段时间,并定时更换清水,使贝类自行排出体内的毒素。在加工贝类时,应将其内脏、生殖器等剔除,并彻底烹煮达至沸点,以减低食用风险。

四是禁止经营河豚鱼

每年各地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今年2月,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曾发出《关于禁止经营河豚鱼的通告》,明确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农贸市场销售河豚鱼;禁止餐饮服务单位加工、销售河豚鱼;禁止其他违法经营河豚鱼的行为(河豚鱼出口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除外)。对违反规定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将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造成严重中毒事故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市民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购买、不自行捕捞和食用河豚鱼。误食后,如发生口唇、手指麻木等类似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的,应当立即就医。如发现餐饮服务单位有加工、经营河豚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此外,待9月16日休渔期结束全面开捕后,启东市市场监管局还将全面加大海鲜市场监管力度,将加强海产品监督抽检,并严厉打击违法加工、经营河豚鱼及其制品的行为,保障海鲜市场的稳定。同时也将畅通12345、12331投诉举报热线,及时处置消费者遇到的海鲜消费和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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