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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局深入开展药品流通企业诚信体系综合建设

2017-12-19 15:08:07 来源:

南通市局深入开展药品流通企业诚信体系综合建设

 

 一是与时俱进,修改标准。南通市局于2012年制定了《南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沿用至今。但是随着2013年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颁布,单体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以及近两年来对药店监管重点的转移,原有的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个别条款已与现在的监管要求相违背,自去年下半年开始,南通市局就积极调研,对《南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下发了《关于修订<南通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通过强化对药学技术人员的信用管理,加大药学技术人员失信成本,规范其在岗履职行为,进一步提升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二是创新手段,落实责任。今年以来,南通市局积极落实“生产经营企业约谈制度”,充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开展药品安全集中约谈和个别约谈,并告诫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整改要求和处理情况。市局对3家质量管理薄弱的药品批发连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告诫存在的风险和隐患及整改要求和处理情况。在确保企业高度重视、及时整改的同时,充分落实了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主体责任,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积极行动,落实管理。今年以来,南通市根据省局2016年修订的批发、零售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市局修订的连锁总部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药学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结合药品GSP认证和跟踪检查、日常监管及各项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我市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记分和等级分类管理。各县(市、区)局将辖区内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含连锁门店)信用等级评定情况向社会公布,并在药店店堂醒目位置公示。对信用等级B级的药品经营企业,针对其存在问题监督检查,限期整改到位。对信用不良的C级企业,发出书面告诫书,每年各类检查不少于2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检查违法失信行为的整改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对信用不良的D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重点稽查企业名单,每年各类检查不少于4次外,对其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采取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形式向行业及社会公开,并向市信用上报“南通市企业失信黑名单”,加大其失信成本,直到退出市场,逐步建立有效的经营企业准入与退出管理机制。

 四是多种渠道,协同发力。南通市局联合药品业商会,组织开展 “药品安全示范岗”、“诚信药业标兵”、“守法诚信示范单位”、“放心消费药店”等评选活动,打造诚信药业创建品牌。今年,与南通市药品业商会、南通市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首届“南通好药店”公众网络评选活动,参评药店必须是获得过诚信荣誉称号或信用等级是诚信的。通过此类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升了诚信药店的社会影响力,同时也促进了药品零售行业的规范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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