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14:45:15 来源: 江海晚报网
通公交规[2018]50号
因中央路(振兴路至吉兴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需要,依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申请,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施工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自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4月17日对上述道路实行分段全封闭施工,禁止车辆和行人通行(沿线单位除外)。过往车辆、行人请从通州路、富民港路等道路提前绕行。
特此通告
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0月12日
苏ICP备08106468号 苏新网备2010048号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苏)字第43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12099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zgnt001@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
Copyright (C) 2015 www.jhw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