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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教育招生应该择优录取 严格学习过程考核,不得组织“清考”

2019-12-19 10:10:07 来源: 综合

新华社北京电 为规范发展网络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18日发布相关通知,提出高校应当依据国家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发布网络教育招生章程。严格组织入学考试,加强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的把关,应该择优录取,保证生源质量。

据介绍,近年来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快速发展,在促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服务高等教育大众化、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有的高校办学定位不清,招生管理粗放,教学管理制度不健全,出口把关不严,对学习中心监管乏力等,严重影响了网络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

通知提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根据高校自身办学定位、发展规划、条件能力,合理确定网络教育招生规模。网络教育学生数将按国家规定计入各高校折合在校生规模,作为测算学校办学条件的基础数据之一。

通知要求,切实加强考试管理。科学制定学生考核与评价体系。严格学习过程考核,不得组织“清考”。重视学生诚信教育,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监督和巡查力度,严防替考,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各类考试作弊行为。 施雨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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