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03 18:13:17 来源: 南通市物价局
根据国家和省加快建立完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气价形成机制、促进资源节约,拟调整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建立联动机制。为更好地听取意见和建议,11月3日下午,市物价局召开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此次听证会24名听证参加人由消费者、相关利益方、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专家学者组成。
根据国家和省要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量分为三档,第一、二档用气量原则按照覆盖80%、95%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照1:1.2:1.5左右的比例调整到位,保障基本需求。省统一要求,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与门站进价同向调整。根据市区居民家庭用气户调查数据显示,家庭月用气低于20立方米(含)的用户数占81.05%。调查对象不包括月均用气量低于3立方米的市区家庭用户。
目前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2.20元/立方米。听证方案中,第一阶梯为每户(3人)年用气量240(含)立方米以下,到户价为2.4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40-480(含)立方米为第二阶梯,到户价为2.88元/立方米;480立方米以上为第三阶梯,到户价为3.6元/立方米。阶梯气价按年结算,户籍人口超过3人的,每增加1人,各梯次增加年用气量80立方米。对总工会、民政部门认定的城市特困职工家庭和城市低保户每月免费供气由5立方米增加为6立方米。
同时,建立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累计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5%时,同向调整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上游天然气门站价格累计变动幅度未达到5%,或者在同一联动周期内实施联动后,天然气门站价格又发生变动的,累计到下一联动周期计算。联动周期不低于半年。
市物价局将根据听证会及社会各界反映的意见和建议,综合考虑我市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市区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方案,按程序报批后公布实施。
(拟调整方案实施后,市区居民家庭平均增加支出3.05元/月;第一、二、三阶梯居民家庭月平均增加支出分别为2.11元、8.90元、68.2元。
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家庭用户
学校、幼儿园、养老福利机构等管道天然气价格2.40元/立方米;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居民住宅小区共用设施等管道天然气价格2.44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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