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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免费服药标准 减轻贫困精神残疾人家庭负担

2015-11-07 07:59:50 来源: 南通日报

4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我市残联、民政等部门于近期联合出台通知,提高市区贫困精神残疾患者的免费服药标准,以减轻残疾人家庭的负担。

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用药对象约有600人,2004年以来,在各部门协调配合下,残联具体实施,给予免费服用一代类精神药物,服药经费补助标准每人每年400元至450元逐步提高到600元至800元。随着药品种类的调整、价格的提高,结合临床用药效果观察,一代类药品已不能满足残疾人服药需求,为了让贫困精神残疾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救助,并能服用到二代类精神药物,我市出台了《南通市市区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基本免费服药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500元。

据介绍,可享受免费服药的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崇川、港闸、开发区户籍;持有第二代精神《残疾人证》,病情稳定需常年服用精神类药物;已参加南通市区基本医保并愿意接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随访;三无(五保)、低保、低收入家庭、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家庭等纳入市区医疗救助范围的精神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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