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2 08:45:50 来源: 江海晚报
昨天,随着“爱江山”3个大字被从玻璃幕墙上扒下来,这个被称为“南通最牛违建”的建筑,进入了清理拆除阶段。 记者 徐培钦
昨天,随着“爱江山”3个大字被从玻璃幕墙上扒下来,这个被称为“南通最牛违建”的建筑,进入了清理拆除阶段。 记者 徐培钦
晚报讯 位于南通体育会展中心西南角,有一座外表外形酷似“水立方”的违章建筑,里面还开张了一家名为“爱江山”的饭店。昨天,这个存在多时、占地2100多平方米,被称为南通最牛违建的建筑,随着“爱江山”三个大字被从玻璃幕墙上扒下,进入了最后的拆除、清理阶段。
当天早上7点半,崇川区城管、公安、文峰街道等部门和拆迁队工作人员共计500人抵达现场,参与拆除工作。此前,崇川区城管执法局多次约谈违章当事人,向其通报行政机关拟实施行政强拆的方式、步骤,责令其予以理解、配合,力争最大限度的减少当事人的损失,并表明了政府查处违法建设的坚强决心。崇川区城管局、文峰街道、中南社区多次与当事人沟通,积极主动化解当事人对抗情绪,争取其配合。
当天,经过近1个小时的沟通交流,在饭店工作人员的配合下,施工人员进场,在公证处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清点桌椅等物资,并帮助运往仓库存放。
“目前,我们正在做店内物品的清点搬运工作。之后,将进入违章主体拆除阶段。为帮助业主尽可能挽回经济损失,此次拆除将采用人性化拆除,即逐步卸下玻璃,拆下钢结构框架,尽可能保证建筑材料完好。因违章建筑体量大,预计拆除至少要7天时间,最长要十几天。”崇川城管文峰综合执法队队长王海波介绍说,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当事人李某某在租赁的体育会展中心室外网球场和侵占公共绿地建设了钢结构建筑物,面积达到2100多平方米,用作酒店经营。去年接到市民举报后,崇川区城管执法局迅速立案,并且作出限十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但是当事人先后两次提出行政复议和两次提起行政诉讼,导致该违章建筑拆除工作拖了很长时间。上个月22日,崇川区城管局通过媒体公开刊登了《强制拆除公告》,下了“最后通牒”。为了彻底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当事人工作,制定完善拆除方案,精选有资质的拆除公司,于11月11日启动拆除工作,“我们提前联系了仓库可供他们存放东西,要求清点搬运财物尽量减少当事人损失,拆除工作稳定有序。”
9时左右,“爱江山”的黄色醒目店招被拆除。王海波表示,一方面依法拆除违章建筑是政府执行力的体现,另一方面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切勿存在侥幸心理,“只要认定为违章建筑,我们都会依法一拆到底。”
通讯员 李霞 季陆军 记者 吴银华
关于”爱江山“的那些事儿
2013年9月
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建者在其租赁的南通体育会展中心室外网球场及附近绿地,建设钢结构建筑物,面积2000多平方米,用作酒店经营。
2014年3月18日
市民举报“南鸟巢”西南侧新建一处面积上千平方米的蓝色幕墙钢结构建筑物。
3月20日
《现代快报》以《南通神秘“水立方”一夜间拔地而起》为题最先进行了报道。江苏省电视台、南通电视台先后进行了跟踪报道,各大门户网站进行了转载,当地网友称其为“南通最牛违建”。
3月21日
崇川区城管执法局予以立案。随后,执法人员现场勘察、拍照摄像,对违建者进行调查询问。
5月29日
崇川区城市执法局作出限十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
7月27日
违建者不服行政处罚,向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9月5日
南通市城管局向违建者发出中止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
10月28日
违建者向港闸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2月18日
违建者提出撤诉申请,法院裁定准许撤诉,行政处罚决定发生法律效力。
2015年2月12日
崇川区城管执法局下达强制执行决定书。限违建者在5月20日18点前自行搬出存放于上述违法建筑物内的物品。如不服决定,可在六十日内向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行政复议。
4月13日
违建者不服行政强制向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提出行政复议。
5月13日
南通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维持崇川区城管执法局强制执行决定。
5月27日
违建者不服复议决定,向港闸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7月29日
违建者自愿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讼。至此,强制执行决定生效。
10月18日
《现代快报》以《江苏南通一建筑酷似水立方 被曝违建19个月后未被拆》为题,再次报道了该“最牛违建”,称“建筑经营活动未受到任何影响,如今还公然预订起了明年的年夜饭。”
10月22日
崇川区城管执法局在《南通日报》公开刊登了《强制拆除公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限违建者于2015年11月8日前自行拆除上述建筑物。逾期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于2015年11月9日起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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