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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条件拟放宽 家庭装修、物业费或可提取公积金

2015-11-21 11:57:06 来源: 扬子晚报

新华社电 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就《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记者注意到,与现行条例相比,《修订稿》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规定住房装修、物业费缴纳也可以提取公积金,同时公积金还将可以用来购买国债等金融产品。

送审稿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送审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送审稿特别强调,以提供虚假材料等骗取公积金的,除责令退回骗取的住房公积金或违法贷款外,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想对送审稿提意见的,可在12月19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

装修房屋与缴物业费均可提公积金是新提法

征求意见稿与现行的南京市公积金管理规定相比,装修房屋与物业费缴纳均可提取公积金是新的提法,就此,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目前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提取方面的两项新提法将有助于扩大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为缴存职工带来一定的便利,不过相关细则仍有待明确,如装修提取是在装修之前还是之后提取,需要提供什么凭据证明,支付物业费也同样如此。同时,由于南京楼市火热,公积金使用入不敷出,即便提取新政出台后,能否执行也存疑。

扬子晚报记者马祚波

提取公积金7种情形

1 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2 离休、退休的;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 出境定居的;

5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 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7 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其中第1、5、6、7四种情形,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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