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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区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试点

2015-11-23 09:23:44 来源: 南通日报

根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两种分类,五种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制图:邵云飞

本报讯 (记者任溢斌)20日,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安排,从即日起,市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试点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减少垃圾处置形成的二次污染,提高垃圾资源回收利用率。

根据试点工作相关要求,日常生活垃圾实行两种分类,五种特殊垃圾实行专项分流。

试点范围由各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确定,各区在确定试点范围时需充分考虑在相对集中的区域里涵盖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要素,确保各区有一个相对集中的试点区域,每个街道有一个以上的小区参与试点,尽可能形成较强试点示范效应。原则上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人口不低于市区常住人口的5%至10%,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全覆盖。

市政府办公室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市、区两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组织领导体系及工作网络,各区根据辖区工作实际情况,探索建立管理服务外包等市场化运作体系,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管理组织架构;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开展业务培训,推进设施建设,各区分别至少建成一座再生资源回收中心。

2015年12月至2016年7月为试点工作实施阶段。各区在全方位开展教育引导活动的基础上,以街道为单位,探索建立政府、第三方企业、志愿者队伍等不同主体的垃圾分类指导监管队伍,完善指导工作制度及分片包干等指导监督机制,全程监督指导垃圾分类投放管理。同时在崇川区探索建立垃圾分类绿色账户奖励机制,力争通过加强分类指导、宣传引导、奖励激励以及二次分拣等措施,多措并举,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投放正确率。

同时,强化收运管理,完善分类收运体系。对可回收物,在充分整合利用现有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的基础上,逐步加以规范,并探索在线预约回收、电话预约回收、小区再生资源回收点交售等多种回收方式,方便居民交售可回收物。对不可回收垃圾、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按现有收运体系收运。

试点工作还将加强处置管理,推动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加大垃圾处置终端建设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处置。加强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终端处置的探索研究,借鉴通州区做法,组织研究绿化垃圾和大件家具的终端处置办法,加强建筑垃圾处置中心的完善和管理,推动陶瓷类大件垃圾及装潢垃圾资源化利用。探索玻璃、木材废旧织物等其他低值可回收垃圾终端处置办法。规范电子垃圾拆解工作,防控有毒有害垃圾污染环境。

从2016年8月起,我市将组织对纳入试点范围的分类管理工作进行阶段验收,评比绿色单位及示范小区。在各区试点区域范围内实施厨余垃圾、集贸市场垃圾、餐厨垃圾分类管理,同时调整试点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制定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政策规定,进一步深化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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