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2-27 08:39:30 来源: 南通日报
晚报网讯 (记者 沈雪梅)全省各地水价将迎来新一轮提高,南通水价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呢?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获悉,南通市区水价暂不受影响。
根据日前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等5部门印发的《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到2016年年底前,苏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应调整到1.5至2.0元/立方米,苏中、苏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应调整到1.2至1.6元/立方米;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苏南地区、其他地区分别以平均不低于0.6元/立方米、0.4元/立方米征收。
“水价受很多因素影响,但这一调整目前不会给南通市区水价带来影响。”市物价局副局长胡平表示,现在南通市区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特种用水水价中,污水处理费分别为1.1元/立方米、1.3元/立方米、1.42元/立方米,平均为1.22元/立方米,已在新标准范围之内。没有特殊情况,南通市区水价暂时应该不会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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