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要闻>> >>正文

《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下月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对接会

2019-09-27 10:06:12 来源: 江海晚报网

本网讯 (记者张烨)《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昨天,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对接会,部署相关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市长陈晓东参加会议。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南通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由立法调研项目转为立法正式项目。在起草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精准立法,积极探索“小而精”的立法实践,经过数十次调研、论证、协商、修改,终于按照序时进度圆满完成了立法任务。

葛玉琴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条例》贯彻实施对南通高质量发展的意义,扎实开展《条例》贯彻实施中的宣传教育活动,把《条例》宣传工作真正做到地域、人员全覆盖。依法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和执法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培训学习,健全管理保障机制,加强检查监督,共同推动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声明:未经本网许可,不得转载!本网转载的其他文字、图片、音视频等信息,内容均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网观点,其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果您发现本网转载信息侵害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核实处理。

苏ICP备08106468号 苏新网备2010048号 广播电视节目经营制作许可证(苏)字第43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苏B2-20112099号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刊登、转载的各种图片、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电话:0513-85118941 邮箱:zgnt001@163.com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省南通市西寺路10号

Copyright (C) 2015 www.jhwb.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